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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原始社会的旧石器时代起,人类便产生了灵魂观念。原始人认为,人死灵魂不死,仍能干预活人的人事、祸福。受这种灵魂不灭观念的制约及各国各民族文化传统、宗教信仰的差异,产生了形形色色的葬礼风俗:有的葬礼盛大隆重;有的简易朴素;有的充满了宗教色彩;有的科学而又卫生。地理、宗教及社会结构均影响葬礼形式,阶级身分更是决定性因素。以西藏为例,葬礼按身分区分为4种:贱民水葬,中等身分土葬或天葬,贵族始可火葬。在葬式上,世界各民族中有土葬、海葬、火葬、水葬、厚葬、天葬、洞葬、树葬、悬棺葬、壁橱葬、食葬等多种形式。

全世界国君或宗教领袖之葬礼均极隆重,除耗费物力财力外,更可能陪葬大批生命。直至为止,非洲迦纳之阿善提族(Ashanti),当其君主死亡后,族人对外保密,且每隔若干时日须杀死一仆从,令其至冥界侍候已死君主;又为免君主寂寞,还要陪葬整批盛妆的嫔妃。忌日周年,该君主棺柩送入陵寝,所有生前的左右侍人,包括后妃、仆役、厨师均须执绋送殡,与之同葬。现代化国家当然不致考虑如死後服侍之礼俗,但一般葬礼仍极为隆重;鲜有的例外为1970年法国前总统戴高乐之葬礼,依其遗志极度简化,仅由乡村木匠制一白木棺,由家属及少数老友、近邻送葬。

又称埋葬。流行于世界各地。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期。在西欧,莫斯特期墓葬是所知最早的土葬。原始公社时期,各氏族均有固定的墓地。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,各家庭亦有固定的墓葬场。土葬墓一般葬一个遗体,但也有数人或氏族合葬的。土葬为葬礼中最普遍采用者。

汉族土葬有几千年的历史,古时讲究入土为安,因《周礼》规定“众生必死,死必归土”,厚葬才是孝顺。新中国建国后则统一改为了火葬。

爱斯基摩人居于冰天雪地无法土葬,每筑一小型圆顶雪舍安葬死者。美索不达米亚古城乌尔(Ur)有一王陵(3000BC?),王者位于陵之最深处一室,其旁有若干最亲密侍从,室外则环绕仆役、大臣、女伶、御者、车马以及其他人物。希腊迈锡尼(Mycenae)曾发现青铜时期的英雄万人冢。在秘鲁发现之巴卡拉(Paraca)墓,斲凿至地下5米(18呎),竟集体埋葬400人及其生前器物。但按一般习俗,死者是个别埋葬。古希伯来人利用天然洞窟凿石为坑以埋葬死者,最初视为圣地,但后来则视为不洁之地加以回避,并用石灰涂成白色俾便辨认而免误入,此即隐喻“白色坟墓”之语源。但此类洞窟墓地极多民族仍视为圣地并予朝拜,如西印度及斯里兰卡数以千计之岩窟庙即是。死者一般作卧姿,面对方位每与宗教有关,如穆斯林死者必令右侧朝著圣地麦加;佛教徒头部北指;古埃及人面西,当即是通往西方极乐世界之谓。非洲达加里族(Dagari)男女有别,据某学者谓:男尸面东,意指日出而作——狩猎耕种;女尸面西,意指日落应炊晚膳。巴比伦及苏美人卧姿仅限高阶层身份,贱役只能作屈身姿,像是在待命侍候。美洲印第安人死者土葬时踡伏作胎儿状,似有返本归源之意。若干民族采立葬,尤以战士为然。1970年维也纳有所谓“立葬爱好者俱乐部”,会员死后置入塑胶筒,掘地为洞直立埋葬。